《“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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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7 16:34


《“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S-QCHJ-H-2024-4001

项目流水号:[2024]10354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如有):无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

“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

2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形式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完整月份财务报表);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获取采购文件:邮件形式,获取磋商文件须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第七项其他补充事宜中的资料发送至imzs2002@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联系人:康磊

联系方式:0471-665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471-5223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亮  渠立伟

电话:0471-5223677

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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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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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ZS-QCHJ-H-2024-4001项目流水号:[2024]10354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3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如有):无序号项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3000023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2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邮件形式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完整月份财务报表);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2.获取采购文件:邮件形式,获取磋商文件须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第七项其他补充事宜中的资料发送至imzs2002@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联系人:康磊联系方式:0471-66593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联系方式:0471-52236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红亮  渠立伟电话:0471-5223677   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2024年5月27日 


《“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ZS-QCHJ-H-2024-4001

项目流水号:[2024]10354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如有):无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

“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路径和措施研究》之子课题《“十五五”时期内蒙古促进东部盟市振兴发展环境分析及建议》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

2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件形式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号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完整月份财务报表);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23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获取采购文件:邮件形式,获取磋商文件须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第七项其他补充事宜中的资料发送至imzs2002@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联系人:康磊

联系方式:0471-665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471-5223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红亮  渠立伟

电话:0471-5223677

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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