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张鹏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戴燕,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张文辉,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宝音图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张鹏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6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今天,我想借这个机会,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个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出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要求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也是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应有之义。
《意见》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诚意十足、干货满满。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务实管用。从解决实际问题“小切口”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拿着就能用”的具体措施,不搞泛泛地“大而全”。二是适度超前。针对问题背后的缘由,以改革的思路提出创新性举措,有多项政策是首创之举。三是标本兼治。将实打实解决当前问题和实打实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重“表”、更重“里”。
《意见》提出8类20条具体措施。
一是清理限制政策。围绕民营企业全周期各环节,系统清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规政策。与以往简单提出清理限制政策相比,进一步明确了“清理什么”,更加精准务实。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提出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政务“增值服务”等举措。与以往做法相比,把政策着力点从“如何办理”转到“如何办成”。
三是畅通融资渠道。提出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首次提出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这些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广受企业好评。
四是强化承诺兑现。提出规范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与以往不同的是,创新性提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履行合法性审查,“解决老问题”的同时“防止产生新问题”。
五是解决拖欠账款。率先针对解决无分歧账款、存量有分歧账款、新发现拖欠账款3类问题,分类提出具体措施。
六是保护合法权益。提出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举措,创新提出对民营企业跨区域投资进行合法保护。
七是支持科技创新。提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加快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措施。
八是营造重商氛围。提出健全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等改革措施,首次提出按照政府引进人才标准给予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可以说,《意见》的出台,进一步释放了推动内蒙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我们要把《意见》蕴含的改革深意领会好,要把发展方向把握好,要把务实举措落实好,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光明的发展前景。
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意见》在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方面,重点强调了法治保障的重要性,请问,自治区司法厅下一步围绕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有哪些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戴燕:自治区司法厅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提升法治保障力度、法律服务质效、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保障,做好营商环境“稳压器”
一是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引导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作用,常态化对多领域的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查找企业法律风险,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保障民营企业的良好运行。二是深化推进助企活动,提升律师解决民营企业涉劳动用工相关法律问题能力。开展“法治体检”等各类法律服务4963次,帮助防范和化解企业发展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三是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积极为律师事务所和商会建立合作机制牵线搭桥,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运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律师进企业5500余家,举办专题讲座1578场,切实推动企业法律保护“关口”前移。
二、践行法治为民,开好法律服务“直通车”
一是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丰富法律服务形式。依托“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通过座谈、以案析法、法治讲座等方式,累计提供公益法律宣传服务和公共法律咨询服务3.1万人次,开展法治讲座3409次,提供法律援助6332人次。二是加大涉企调解组织建设力度,推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涉企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今年以来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调委会82个,依托各类商会建立商会调解组织61个,“四所一庭”联合调解涉及合同、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等纠纷4500余件。三是充分发挥“蒙企通”平台助力惠企便民作用。为畅通经营主体反映问题渠道,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在“蒙企通”平台专门开设企业“反映问题”窗口,受理企业诉求,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和困难,目前“蒙企通”平台已覆盖全区,登记注册民营经营主体58.6万余户,入驻各级政府部门4174个,共受理反映问题446件,已办结424件,累计为企业清欠账款、挽回损失19.18亿元。
三、聚焦政务诚信,精耕行政执法“责任田”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夯实行政执法法治保障。围绕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强化立法,先后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利器。二是突出执法协调,推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行柔性执法,改进强制命令式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让执法更有“温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是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查自纠、实地督察、整改提高等方式,累计组织评查案卷2.1万卷,切实通过执法案卷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倒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以上具体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辟更多的法治空间,从而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人民网记者:《意见》针对8个方面突出问题,提出了20项具体政策措施,请问,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下一步将以怎样的方式推动这20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新成立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专职机构,在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承担着“统”和“督”的职能;在推进《意见》20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我们也将围绕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两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在统筹推进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对此,我们将会同各部门建立《意见》的贯彻落实机制,一是建立细化工作清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建立“1+N”落实机制的工作部署,组织各牵头部门将《意见》中每项政策措施细化成具体任务,形成与《意见》衔接的工作清单,明确“干什么、谁来干”以及完成时限,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项政策措施中,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自身也承担了5项牵头任务,目前均在积极落实,比如我们制定了自治区礼遇民营企业家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二是强化工作调度,我们将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三是动态更新优化,我们将根据《意见》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效果,以及广大民营企业反馈的问题,不断挖掘新的政策着力点,及时提出新的政策建议,持续强化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和服务保障。
在督促落实方面,我们将以“娘家人”的姿态,以广大民营企业的获得感为考量标准,坚持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依托直接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推送至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实行“挂号督办”。为准确了解和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经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实行“直接上门服务”“免预约接待服务”,强化与重点民营企业的直接沟通,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
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全区政府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管家”,下一步将更加有效地统筹各个方面力量,一是充分发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履行好涉企职能职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把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和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整合起来,更加向各类民营经营主体聚焦,把支持政策从“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三是将民营经济发展与落实“五大任务”、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让广大民营企业在自治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中发现机遇、发挥优势、发展壮大,真正把广大民营企业当作自己人,和广大民营企业共同办好自家事,为实现我区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
央广网记者:请问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下一步在优化提升对广大民营经营主体的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张文辉:感谢您的提问。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持续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接下来,我们在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民营经营主体、提升办事效率等方面主要有3个方面的安排。
第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一是着力解决行政许可“同事不同办”问题。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要素标准化,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行政许可事项一张清单管理,不断提升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二是着力推动中介服务“清单之外无中介”“清单之内进超市”。依托《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优化规范中介服务,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减少企业办事时间成本。加大中介超市应用推广力度,优化完善系统服务功能,提升中介超市易用性,为企业营造公平、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环境。
第二方面,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切实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在重点做好企业信息变更、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等涉企“一件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动“一件事”高效办理,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三方面,积极推动增值服务优化升级。一是打造涉企政务服务综合体。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区优势,全面构建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涉企服务新模式,积极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咨询、全程帮办代办、辅助业务申报等全要素、多样化的政务服务,协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建设、惠企政策等全方位的需求,着力打造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为企服务新生态。二是提升企业专席服务能力。结合优化营商环境4.0方案,梳理完善适用全区的企业诉求类别分类,与相关涉企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政策专员业务能力。推动涉企服务事项、涉企政策等更多知识内容向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开放,切实提升涉企诉求直接答复能力。强化督办考核,重点督办企业专席未解决、不满意的12345热线工单。
下一步,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将着重从上述3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提升服务效率,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为广大民营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谢谢!
中宏网记者:请问自治区工商联在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发展壮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如何围绕落实《意见》,推动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宝音图:谢谢您的提问。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动“两个健康”。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各级工商联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服务办好两件大事、推动实施“六个工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我们认真落实孙绍骋书记调研工商联和历次会议上对民营经济、工商联工作指示要求,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国工商联评价内蒙古工商联为“2023年企业家认可度较高的省级工商联”。
二是广泛凝聚民营经济人士与自治区发展“同频共振”的思想共识。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举办“蒙商大讲堂”和培训班10期,邀请各级领导和专家常态化讲授形势报告,提振发展信心。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在中央、自治区级“官媒”刊发稿件210篇,总点击量超500万次。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宣传优秀企业家事迹21篇。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制度化,引导商协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商协会规章章程,把相关内容纳入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培训必修课中。
三是精准搭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全国工商联为我区量身打造12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连续第14年发布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和调研分析报告,发挥民营企业“第一方阵”作用,示范带动更多民企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助力“六个工程”,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引领民营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开展“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1+8+N系列活动,已组织新能源、文旅、农牧业和包头专场(新能源)4场活动,17家厅局为15家商协会、220余家民营企业面对面送上政策解读“大餐”。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党建赋能活动,与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党支部为商协会堡垒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授信增信,已审批通过15笔贷款,额度1200万元。指导27家商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自律公约。会同发改委发出诚信建设行动倡议,召开自治区民营企业诚信建设行动推进会。高层次推进政企沟通。会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举办商贸流通住宿餐饮业、高新技术2场“政企同心恳谈会”,27位民营企业家反映的71个问题及建议,已推动解决57个。畅通民企诉求反映渠道和办理实效。96888民企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闭环管理,诉求办理情况定期在全区通报,纳入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和地方党政班子考核。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检察院积极推进基层试点工作,办理适用案件78件,促进企业正常运营、合规经营。
接下来,我们将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全力以赴办好两件大事,坚持不懈抓好“六个工程”,持续抓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加强涉企政策精准宣传解读,用心打造“政企同心恳谈会”“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等具有显著辨识度的非公经济统战领域工作品牌,扎实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和建言献策工作,以实干实绩为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贡献工商联力量。
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7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张鹏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戴燕,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张文辉,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宝音图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词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张鹏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6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今天,我想借这个机会,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个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出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要求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也是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应有之义。《意见》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诚意十足、干货满满。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务实管用。从解决实际问题“小切口”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拿着就能用”的具体措施,不搞泛泛地“大而全”。二是适度超前。针对问题背后的缘由,以改革的思路提出创新性举措,有多项政策是首创之举。三是标本兼治。将实打实解决当前问题和实打实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重“表”、更重“里”。《意见》提出8类20条具体措施。一是清理限制政策。围绕民营企业全周期各环节,系统清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规政策。与以往简单提出清理限制政策相比,进一步明确了“清理什么”,更加精准务实。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提出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政务“增值服务”等举措。与以往做法相比,把政策着力点从“如何办理”转到“如何办成”。三是畅通融资渠道。提出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首次提出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这些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广受企业好评。四是强化承诺兑现。提出规范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与以往不同的是,创新性提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履行合法性审查,“解决老问题”的同时“防止产生新问题”。五是解决拖欠账款。率先针对解决无分歧账款、存量有分歧账款、新发现拖欠账款3类问题,分类提出具体措施。六是保护合法权益。提出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举措,创新提出对民营企业跨区域投资进行合法保护。七是支持科技创新。提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加快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措施。八是营造重商氛围。提出健全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等改革措施,首次提出按照政府引进人才标准给予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可以说,《意见》的出台,进一步释放了推动内蒙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我们要把《意见》蕴含的改革深意领会好,要把发展方向把握好,要把务实举措落实好,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光明的发展前景。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意见》在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方面,重点强调了法治保障的重要性,请问,自治区司法厅下一步围绕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有哪些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戴燕:自治区司法厅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提升法治保障力度、法律服务质效、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强化法治保障,做好营商环境“稳压器”一是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引导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作用,常态化对多领域的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查找企业法律风险,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保障民营企业的良好运行。二是深化推进助企活动,提升律师解决民营企业涉劳动用工相关法律问题能力。开展“法治体检”等各类法律服务4963次,帮助防范和化解企业发展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三是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积极为律师事务所和商会建立合作机制牵线搭桥,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运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律师进企业5500余家,举办专题讲座1578场,切实推动企业法律保护“关口”前移。二、践行法治为民,开好法律服务“直通车”一是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丰富法律服务形式。依托“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通过座谈、以案析法、法治讲座等方式,累计提供公益法律宣传服务和公共法律咨询服务3.1万人次,开展法治讲座3409次,提供法律援助6332人次。二是加大涉企调解组织建设力度,推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涉企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今年以来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调委会82个,依托各类商会建立商会调解组织61个,“四所一庭”联合调解涉及合同、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等纠纷4500余件。三是充分发挥“蒙企通”平台助力惠企便民作用。为畅通经营主体反映问题渠道,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在“蒙企通”平台专门开设企业“反映问题”窗口,受理企业诉求,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和困难,目前“蒙企通”平台已覆盖全区,登记注册民营经营主体58.6万余户,入驻各级政府部门4174个,共受理反映问题446件,已办结424件,累计为企业清欠账款、挽回损失19.18亿元。三、聚焦政务诚信,精耕行政执法“责任田”一是突出制度建设,夯实行政执法法治保障。围绕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强化立法,先后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利器。二是突出执法协调,推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行柔性执法,改进强制命令式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让执法更有“温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是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查自纠、实地督察、整改提高等方式,累计组织评查案卷2.1万卷,切实通过执法案卷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倒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通过以上具体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辟更多的法治空间,从而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人民网记者:《意见》针对8个方面突出问题,提出了20项具体政策措施,请问,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下一步将以怎样的方式推动这20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新成立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专职机构,在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承担着“统”和“督”的职能;在推进《意见》20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我们也将围绕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两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在统筹推进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对此,我们将会同各部门建立《意见》的贯彻落实机制,一是建立细化工作清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建立“1+N”落实机制的工作部署,组织各牵头部门将《意见》中每项政策措施细化成具体任务,形成与《意见》衔接的工作清单,明确“干什么、谁来干”以及完成时限,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项政策措施中,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自身也承担了5项牵头任务,目前均在积极落实,比如我们制定了自治区礼遇民营企业家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二是强化工作调度,我们将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三是动态更新优化,我们将根据《意见》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效果,以及广大民营企业反馈的问题,不断挖掘新的政策着力点,及时提出新的政策建议,持续强化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和服务保障。在督促落实方面,我们将以“娘家人”的姿态,以广大民营企业的获得感为考量标准,坚持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依托直接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推送至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实行“挂号督办”。为准确了解和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经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实行“直接上门服务”“免预约接待服务”,强化与重点民营企业的直接沟通,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全区政府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管家”,下一步将更加有效地统筹各个方面力量,一是充分发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履行好涉企职能职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把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和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整合起来,更加向各类民营经营主体聚焦,把支持政策从“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三是将民营经济发展与落实“五大任务”、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让广大民营企业在自治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中发现机遇、发挥优势、发展壮大,真正把广大民营企业当作自己人,和广大民营企业共同办好自家事,为实现我区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央广网记者:请问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下一步在优化提升对广大民营经营主体的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安排?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张文辉:感谢您的提问。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持续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接下来,我们在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民营经营主体、提升办事效率等方面主要有3个方面的安排。第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一是着力解决行政许可“同事不同办”问题。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要素标准化,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行政许可事项一张清单管理,不断提升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二是着力推动中介服务“清单之外无中介”“清单之内进超市”。依托《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优化规范中介服务,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减少企业办事时间成本。加大中介超市应用推广力度,优化完善系统服务功能,提升中介超市易用性,为企业营造公平、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环境。第二方面,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切实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在重点做好企业信息变更、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等涉企“一件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动“一件事”高效办理,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第三方面,积极推动增值服务优化升级。一是打造涉企政务服务综合体。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区优势,全面构建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涉企服务新模式,积极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咨询、全程帮办代办、辅助业务申报等全要素、多样化的政务服务,协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建设、惠企政策等全方位的需求,着力打造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为企服务新生态。二是提升企业专席服务能力。结合优化营商环境4.0方案,梳理完善适用全区的企业诉求类别分类,与相关涉企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政策专员业务能力。推动涉企服务事项、涉企政策等更多知识内容向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开放,切实提升涉企诉求直接答复能力。强化督办考核,重点督办企业专席未解决、不满意的12345热线工单。下一步,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将着重从上述3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提升服务效率,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为广大民营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谢谢!中宏网记者:请问自治区工商联在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发展壮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如何围绕落实《意见》,推动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宝音图:谢谢您的提问。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动“两个健康”。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各级工商联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服务办好两件大事、推动实施“六个工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我们认真落实孙绍骋书记调研工商联和历次会议上对民营经济、工商联工作指示要求,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国工商联评价内蒙古工商联为“2023年企业家认可度较高的省级工商联”。二是广泛凝聚民营经济人士与自治区发展“同频共振”的思想共识。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举办“蒙商大讲堂”和培训班10期,邀请各级领导和专家常态化讲授形势报告,提振发展信心。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在中央、自治区级“官媒”刊发稿件210篇,总点击量超500万次。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宣传优秀企业家事迹21篇。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制度化,引导商协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商协会规章章程,把相关内容纳入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培训必修课中。三是精准搭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全国工商联为我区量身打造12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连续第14年发布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和调研分析报告,发挥民营企业“第一方阵”作用,示范带动更多民企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助力“六个工程”,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引领民营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开展“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1+8+N系列活动,已组织新能源、文旅、农牧业和包头专场(新能源)4场活动,17家厅局为15家商协会、220余家民营企业面对面送上政策解读“大餐”。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党建赋能活动,与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党支部为商协会堡垒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授信增信,已审批通过15笔贷款,额度1200万元。指导27家商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自律公约。会同发改委发出诚信建设行动倡议,召开自治区民营企业诚信建设行动推进会。高层次推进政企沟通。会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举办商贸流通住宿餐饮业、高新技术2场“政企同心恳谈会”,27位民营企业家反映的71个问题及建议,已推动解决57个。畅通民企诉求反映渠道和办理实效。96888民企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闭环管理,诉求办理情况定期在全区通报,纳入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和地方党政班子考核。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检察院积极推进基层试点工作,办理适用案件78件,促进企业正常运营、合规经营。接下来,我们将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全力以赴办好两件大事,坚持不懈抓好“六个工程”,持续抓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加强涉企政策精准宣传解读,用心打造“政企同心恳谈会”“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等具有显著辨识度的非公经济统战领域工作品牌,扎实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和建言献策工作,以实干实绩为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贡献工商联力量。
7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张鹏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戴燕,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张文辉,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宝音图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张鹏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6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今天,我想借这个机会,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这个文件出台的相关情况。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出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要求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也是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应有之义。
《意见》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诚意十足、干货满满。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务实管用。从解决实际问题“小切口”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拿着就能用”的具体措施,不搞泛泛地“大而全”。二是适度超前。针对问题背后的缘由,以改革的思路提出创新性举措,有多项政策是首创之举。三是标本兼治。将实打实解决当前问题和实打实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重“表”、更重“里”。
《意见》提出8类20条具体措施。
一是清理限制政策。围绕民营企业全周期各环节,系统清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规政策。与以往简单提出清理限制政策相比,进一步明确了“清理什么”,更加精准务实。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提出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政务“增值服务”等举措。与以往做法相比,把政策着力点从“如何办理”转到“如何办成”。
三是畅通融资渠道。提出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首次提出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建立风险分担机制,这些含金量十足的政策广受企业好评。
四是强化承诺兑现。提出规范兑现招商引资承诺,与以往不同的是,创新性提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履行合法性审查,“解决老问题”的同时“防止产生新问题”。
五是解决拖欠账款。率先针对解决无分歧账款、存量有分歧账款、新发现拖欠账款3类问题,分类提出具体措施。
六是保护合法权益。提出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等举措,创新提出对民营企业跨区域投资进行合法保护。
七是支持科技创新。提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加快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措施。
八是营造重商氛围。提出健全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等改革措施,首次提出按照政府引进人才标准给予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可以说,《意见》的出台,进一步释放了推动内蒙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烈信号。我们要把《意见》蕴含的改革深意领会好,要把发展方向把握好,要把务实举措落实好,相信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内蒙古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光明的发展前景。
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意见》在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方面,重点强调了法治保障的重要性,请问,自治区司法厅下一步围绕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有哪些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戴燕:自治区司法厅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围绕提升法治保障力度、法律服务质效、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法治保障,做好营商环境“稳压器”
一是充分发挥律师行业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引导律师事务所、律师主动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作用,常态化对多领域的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查找企业法律风险,化解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保障民营企业的良好运行。二是深化推进助企活动,提升律师解决民营企业涉劳动用工相关法律问题能力。开展“法治体检”等各类法律服务4963次,帮助防范和化解企业发展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三是开展“万所联万会”活动,积极为律师事务所和商会建立合作机制牵线搭桥,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运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律师进企业5500余家,举办专题讲座1578场,切实推动企业法律保护“关口”前移。
二、践行法治为民,开好法律服务“直通车”
一是聚焦企业发展需求,丰富法律服务形式。依托“法治乌兰牧骑”普法金色品牌,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通过座谈、以案析法、法治讲座等方式,累计提供公益法律宣传服务和公共法律咨询服务3.1万人次,开展法治讲座3409次,提供法律援助6332人次。二是加大涉企调解组织建设力度,推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涉企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今年以来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调委会82个,依托各类商会建立商会调解组织61个,“四所一庭”联合调解涉及合同、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等纠纷4500余件。三是充分发挥“蒙企通”平台助力惠企便民作用。为畅通经营主体反映问题渠道,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会同自治区发改委在“蒙企通”平台专门开设企业“反映问题”窗口,受理企业诉求,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和困难,目前“蒙企通”平台已覆盖全区,登记注册民营经营主体58.6万余户,入驻各级政府部门4174个,共受理反映问题446件,已办结424件,累计为企业清欠账款、挽回损失19.18亿元。
三、聚焦政务诚信,精耕行政执法“责任田”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夯实行政执法法治保障。围绕构建完备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强化立法,先后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利器。二是突出执法协调,推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行柔性执法,改进强制命令式的行政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让执法更有“温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是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查自纠、实地督察、整改提高等方式,累计组织评查案卷2.1万卷,切实通过执法案卷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倒逼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以上具体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辟更多的法治空间,从而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人民网记者:《意见》针对8个方面突出问题,提出了20项具体政策措施,请问,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下一步将以怎样的方式推动这20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新成立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专职机构,在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承担着“统”和“督”的职能;在推进《意见》20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我们也将围绕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两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在统筹推进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具体措施。对此,我们将会同各部门建立《意见》的贯彻落实机制,一是建立细化工作清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建立“1+N”落实机制的工作部署,组织各牵头部门将《意见》中每项政策措施细化成具体任务,形成与《意见》衔接的工作清单,明确“干什么、谁来干”以及完成时限,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项政策措施中,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自身也承担了5项牵头任务,目前均在积极落实,比如我们制定了自治区礼遇民营企业家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修改完善。二是强化工作调度,我们将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三是动态更新优化,我们将根据《意见》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效果,以及广大民营企业反馈的问题,不断挖掘新的政策着力点,及时提出新的政策建议,持续强化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和服务保障。
在督促落实方面,我们将以“娘家人”的姿态,以广大民营企业的获得感为考量标准,坚持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依托直接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推送至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实行“挂号督办”。为准确了解和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经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实行“直接上门服务”“免预约接待服务”,强化与重点民营企业的直接沟通,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
在此基础上,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全区政府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管家”,下一步将更加有效地统筹各个方面力量,一是充分发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履行好涉企职能职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把自治区已出台的政策和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整合起来,更加向各类民营经营主体聚焦,把支持政策从“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三是将民营经济发展与落实“五大任务”、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让广大民营企业在自治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中发现机遇、发挥优势、发展壮大,真正把广大民营企业当作自己人,和广大民营企业共同办好自家事,为实现我区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贡献更大的力量。
央广网记者:请问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下一步在优化提升对广大民营经营主体的政务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张文辉:感谢您的提问。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持续推动我区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做优,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接下来,我们在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民营经营主体、提升办事效率等方面主要有3个方面的安排。
第一方面,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一是着力解决行政许可“同事不同办”问题。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要素标准化,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四级行政许可事项一张清单管理,不断提升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二是着力推动中介服务“清单之外无中介”“清单之内进超市”。依托《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优化规范中介服务,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减少企业办事时间成本。加大中介超市应用推广力度,优化完善系统服务功能,提升中介超市易用性,为企业营造公平、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环境。
第二方面,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切实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在重点做好企业信息变更、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等涉企“一件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动“一件事”高效办理,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三方面,积极推动增值服务优化升级。一是打造涉企政务服务综合体。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区优势,全面构建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涉企服务新模式,积极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咨询、全程帮办代办、辅助业务申报等全要素、多样化的政务服务,协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建设、惠企政策等全方位的需求,着力打造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为企服务新生态。二是提升企业专席服务能力。结合优化营商环境4.0方案,梳理完善适用全区的企业诉求类别分类,与相关涉企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政策专员业务能力。推动涉企服务事项、涉企政策等更多知识内容向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开放,切实提升涉企诉求直接答复能力。强化督办考核,重点督办企业专席未解决、不满意的12345热线工单。
下一步,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将着重从上述3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提升服务效率,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为广大民营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谢谢!
中宏网记者:请问自治区工商联在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发展壮大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如何围绕落实《意见》,推动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宝音图:谢谢您的提问。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动“两个健康”。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各级工商联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服务办好两件大事、推动实施“六个工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我们认真落实孙绍骋书记调研工商联和历次会议上对民营经济、工商联工作指示要求,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国工商联评价内蒙古工商联为“2023年企业家认可度较高的省级工商联”。
二是广泛凝聚民营经济人士与自治区发展“同频共振”的思想共识。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领,举办“蒙商大讲堂”和培训班10期,邀请各级领导和专家常态化讲授形势报告,提振发展信心。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在中央、自治区级“官媒”刊发稿件210篇,总点击量超500万次。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宣传优秀企业家事迹21篇。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制度化,引导商协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商协会规章章程,把相关内容纳入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培训必修课中。
三是精准搭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全国工商联为我区量身打造12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连续第14年发布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系列榜单和调研分析报告,发挥民营企业“第一方阵”作用,示范带动更多民企转型升级、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助力“六个工程”,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引领民营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开展“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1+8+N系列活动,已组织新能源、文旅、农牧业和包头专场(新能源)4场活动,17家厅局为15家商协会、220余家民营企业面对面送上政策解读“大餐”。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信用+党建赋能活动,与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党支部为商协会堡垒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授信增信,已审批通过15笔贷款,额度1200万元。指导27家商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自律公约。会同发改委发出诚信建设行动倡议,召开自治区民营企业诚信建设行动推进会。高层次推进政企沟通。会同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举办商贸流通住宿餐饮业、高新技术2场“政企同心恳谈会”,27位民营企业家反映的71个问题及建议,已推动解决57个。畅通民企诉求反映渠道和办理实效。96888民企服务热线与12345热线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闭环管理,诉求办理情况定期在全区通报,纳入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和地方党政班子考核。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检察院积极推进基层试点工作,办理适用案件78件,促进企业正常运营、合规经营。
接下来,我们将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全力以赴办好两件大事,坚持不懈抓好“六个工程”,持续抓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加强涉企政策精准宣传解读,用心打造“政企同心恳谈会”“政策落地进商会 直达快享惠民企”等具有显著辨识度的非公经济统战领域工作品牌,扎实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和建言献策工作,以实干实绩为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贡献工商联力量。